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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生产中,可燃性化工废料从产生到处理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着环境风险,必须综合采用技术、经济、政策等多种手段,促进政府、企业、公众的广泛参与,才能规范运作,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害,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。
近日,可燃性化工废料未经处理就随便堆放在运河边上,给运河水质带来了严重威胁。这是8月上旬发生在沧州市的一起乱扔可燃性化工废料事件,它再次警醒人们,加大对化工废料的规范管理已是当务之急。这些废料是开发区一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残渣,卖给一家废物回收公司进行二次利用,废料总数多达600余桶,均属有毒有害物质。
可燃性化工废料因其回收后大有再利用价值,因此吸引了不少人从事回收行当作为产生可燃性化工废料的企业,应培养自身高度的社会责任感,而不应唯利是图,害人又害己。就像一家化学品试剂生产企业,未作必要的审核,就把有毒化学品卖了出去,结果这家企业最终被处以承担相关责任。
针对目前存在的管理制度不完善、监管能力不足、利用和处理技术水平低等问题,要实现可燃性化工废料有效管理,对于已经产生的废料,则需要通过政策引导、标准规范、社会参与、政府监管模式等引导企业提高利用和处理技术水平;还应建立多元化、多渠道的投资运营体制,促进废料集中处理设施建设;通过加强管理队伍和管理能力建设,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,为处理设施建设和环境安全提供保障。
近日,一市民向本报记者反映,在赣州市客家大道中段的一岔道口,一些工厂的员工为图省事,将装过香蕉水的玻璃瓶等“可燃性化工废料”随意丢在工厂门口的垃圾中。
记者来到现场时看到,这里除堆放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外,确实堆放着一大堆标有“香蕉水”字样的玻璃空瓶,玻璃瓶散发出刺鼻的气味。过往行人介绍,此处一堵围墙内共有12个工厂,经常有人来此处倒“可燃性化工废料”,希望有人来管管此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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