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辆挖掘机在人行道上挖掘施工时,把地下一条直径20厘米的燃气管道线挖破,周围的五个小区住户中午不能准时用燃气做饭。
挖掘机在路面施工时“闯祸”,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,不仅挖断过燃气管道,还挖断过电线、水管等等,导致的停气、停电、停水事故频频发生。
暂且不去说给马路“开膛破肚”是不是合理,反正年初杭州已经出台新法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、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都不得开挖敷设城市地下管线。
那么,就算是必须扒开马路,就算是必须用挖掘机,按照常理,施工单位应该拿到地下管线图才好开工,施工的时候也要小心一点。
当然,怎么去操作,这是施工单位内部的事,我无权过问,也不知道每次造成事故,施工单位是不是要对损失的管线进行赔偿,我只知道每次挖掘机“闯祸”后,媒体总是报道有多少个小区、多少居民生活受到影响,却从没有看到生活遭受不便的居民,能够得到什么赔偿。居民们也是骂一阵,等恢复正常之后,就当没事发生一样。
财产受到损失是损失,造成居民生活不便也是损失,也应进行赔偿。如果以后出现这样的事,居民们都去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赔偿,赔得那些人心痛了,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开着挖掘机乱挖了。